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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印章使用的通知
各部、处室:
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各类印章的使用和管理,明确印章的使用权限和范围,严格用印审批程序,规范用印行为,根据《厦门市铧大技术学校印章使用管理制 度》,现就进一步规范学校印章使用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学校公章使用规范
使用学校公章时,用印人需先在学校财务室如实填写《印章使用登记表》,详细记录用印日期、用印事项、用印份数等关键信息。同时,必须在 EIS系统 或企业微信中严格履行审批及登记手续,经审批通过后方可盖章。审批流程应 明确各级审批权限,确保用印事项经过恰当层级的审核。
二、专用印章管理规定
专用印章(如“合同专用章”“财务专用章”“教务章”等)由对应业务职能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与监督使用。此类印章仅能用于印章上明确刊明的 使用范围,严禁超出范围使用,超出范围使用的印章不具备法律效力,且不得独立用于未经授权的业务场景。各部门应建立专用印章使用台账,详细记录每 次用印的情况。
三、不予用印的情形
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文件或材料,学校将不予用印:
1、上报及下发的印件存在内容错误、审批权限不恰当的情况。内容错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表述错误、数据错误、政策引用错误等;审批权限不当指未按 照学校规定的审批流程进行审批,或超越相应领导或部门的审批权限。
2、涉及个人财产、经济、法律纠纷等方面的印件,此类事项与学校业务通常无直接关联,学校印章不得用于此类个人事务。 未经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核及校领导签发批准的印件。任何印件在盖章前必须经 过主管部门负责人对内容的审核把关,并获得校领导的签发批准,确保印件的 准确性、合法性和合规性。
3、非本校教职员工申请的,且与本校工作、业务毫无关联的印件。学校印章仅服务于本校的工作和业务活动,不得为校外无关人员或事务提供盖章服务。 超出印章使用范围或学校业务范围的印件。各印章有明确的使用范围界定,学校业务也有相应范畴,超出两者范围的用印申请均不被允许。
四、责任要求
1、用印部门、单位在办理公章使用批准手续时,部门负责人务必认真审核 并签字确认。审核内容包括印件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、合法性,审批流程的完整性等。若因未认真审核导致学校遭受损失,学校将严肃追究经办人和部门 负责人的责任,责任追究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赔偿、行政处分等。
2、对于不按规定用印、非法刻制、使用伪造(变造)公章的行为,若给学校造成经济或名誉损失,学校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。对于情节严 重、触犯法律的行为,学校将坚决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,绝不姑息迁就。
五、对外合作合同、协议生效条件
学校与第三方签订的所有合作合同、协议,均须有学校法人或法人合法授权人签名,并加盖学校公章后方具备法律效力并生效。缺少法人或授权人签名,或未加盖公章的合同、协议,不具备法律效力,学校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。各部门在签订对外合作合同时,务必严格按照此规定执行,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 学校的合法权益。
厦门市铧大技术学校
2025年2月28日